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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提高派遣工比率 勞動部鬆動
Sep 11th 2014, 08:21, by orz11111

作者orz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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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提高派遣工比率 勞動部鬆動

時間Thu Sep 11 08:21:40 2014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925718.shtml 針對企業使用派遣勞工比率3%上限,勞動部長陳雄文昨(9)日指出,在兩條件下同意提 高比率,一是勞資達成協議;二是企業將派遣工納入正職,按比率給予增額派遣。 勞動部全國社會對話會議今天登場,勞資政學四方討論勞動派遣議題。行政院審議中的「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訂企業運用派遣勞工以3%為上限,與經濟部主張6%僵持不下,陳 雄文昨拋出兩大妥協方案,顯示勞動部對3%上限立場鬆動。 對此,經濟部表示樂見其成,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重點不是派遣工比率,而 是要配套及彈性機制,在保障派遣員工前提下,保留中小企業用人彈性。 連錦漳表示,台灣製造業有工廠登記證者,約有七成以上聘僱員工人數在19人以下。一旦 派遣工的比率訂太低,工廠可聘僱的派遣工人數不及一人,若沒有其它配套措施,不利生 產作業排程,衝擊影響會很大。 陳雄文昨天主動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企業和工會團體就派遣工使用上限達成團體協約, 勞動部也會同意。 其次,企業將派遣工納入正職,可按比率給予增額派遣,舉例來說,企業若將1%派遣員工 納入正職,勞動部會給予企業雙倍的派遣勞工比率,以此為誘因或作為催化劑,估計以三 年時間,引導企業運用派遣比率向3%上限靠攏。 他指出,在「派遣勞工保護法」實施後,會依每家企業往年運用派遣勞工員額設定天花板 ,例如,企業若將1%派遣員工晉用為正職,勞動部可給予二倍的派遣比率,即2%;加計「 派遣勞工保護法」法定3%上限,該企業在該法實施後第一年,運用派比率可達到5%。 勞動部「派遣勞工保護法」中已訂有三年緩衝期,即本法頒布後三年,企業才適用3%上限 。陳雄文表示,對於企業運用派遣上限,勞工團體主張禁用派遣,勞動部主張3%,經濟部 主張6%,企業團體甚至提出20%,兩部會僵持不下,猶如兩塊鐵板,但「派遣勞工保護法 」愈晚通過,對派遣勞工愈不利,因此拋出上述兩大方案,供各界討論。 -- 錢是信用交易的媒介.錢只是數字,是無中生有的東西而且不能儲值,鈔票就是上面印有 數字的一小張紙;錢的用途是為商品(即貨品,勞務,..etc)定價計價,方便作交易而已!! 所以錢本身無任何的價值(即錢不是財富)!!!!!被定價(交易)的商品才有價值........ 資訊動畫:貨幣系統真相(我們現在所用的"錢"其實就是貨幣;貨幣≠真正的(金)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xaQvyVh5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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