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嚴海綜合報導)美國政府週二(6日)起訴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以下簡稱美銀),指控其犯有欺詐罪,將已知會變成「有毒廢物」(toxic waste)貸款包裝成抵押貸款擔保證券(MBS)出售。
美國司法部(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分別提交訴訟,聲稱美銀刻意淡化其於2008年出售的8.5億美元MBS的風險。
該訴訟不同於其他多數源於次貸危機的訴訟。美銀將這些MBS出售給由美聯銀行(Wachovia)和舊金山聯邦住房貸款銀行(Federal Home Loan Bank of San Francisco)為首的投資者。美聯銀行後來被富國銀行(Wells Fargo)所收購。這些MBS中含有借給信譽較佳借款人的優級貸款(prime loans),而不是次級抵押貸款。
員工電子郵件洩詐欺嫌疑
該訴訟詳述美銀工作人員間的電子郵件往來。員工們就這些貸款是否適合用於包裝成MBS而持不同意見。
美銀證券部負責承銷這些證券的一位員工表示:就像一個胖孩子玩躲避球一樣,這些都應該留在場邊。
另一名員工說:我一個接一個仔細梳理了這些貸款,其中並沒有適合將其證券化成優級巨額抵押貸款(prime jumbo A-Credit securitisation)。該員工稱,這些貸款中包含太多危險信號,例如較高貸款比例(loan-to-value ratio)等。
司法部表示,截止到2013年6月,這些借款人中有23%拖欠或遲交付款。司法部正在尋求美銀內部通訊來証明:銀行員工知道把有風險的貸款證券化。
司法部還指出,2007年舉行的一場財報電話會議上,時任首席執行官路易斯(Ken Lewis)提到,美銀所購買的通過第三方經紀發放的貸款「往往是有毒廢物」。
訴訟保留10年追溯期
美國政府援引的法令為《金融機構改革、恢復和強制執行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該法規可追溯至1989年。該法律有一不尋常的10年訴訟時效,給予政府更多時間來起訴銀行。然而,它也須擔負比其他法律更高的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投訴人需要證明被告人犯有故意欺詐(deliberate fraud)。
總檢察長霍爾德(Eric Holder)表示:「今天的備案標誌著司法部將不斷努力追究從事欺詐或不負責任行為人士的最新一步。」
美銀還面臨其他房貸證券相關訴訟
美銀辯駁,購買這些MBS的多是「老練投資者」,具備查看基本數據能力。而且這些貸款的表現優於由其他金融機構在同一時期發放並證券化、且具有類似特徵的貸款。
該銀行還稱:「我們不為住房市場的崩潰而負責。住房市場崩潰導致按揭貸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違約,而使這些證券為此失去價值。」
美銀一直就此問題與司法部進行會談。但目前沒有跡象將立即得到解決。在消息公佈之後,美銀股價下降1%,至每股14.64美元。
美銀該訴訟牽扯的金額小於面臨的其他訴訟涉。例如,美國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因美銀出售超過300億美元的MBS給抵押貸款公司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而起訴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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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8/7/n3935931.htm涉出售「有毒廢物」-美政府告美銀詐欺.html 美東時間: 2013-08-07 10:06: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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